日前,最高检公布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的办案数据:截至2月18日,全国检察机关共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涉疫情刑事犯罪2692件3722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603件729人,审查批准逮捕498件598人;受理审查起诉323件409人,审查提起公诉238件290人。
分析这一组数据,不难发现,检察机关不批捕和不起诉的案件均占有相当比例。这表明,虽然疫情期间,司法机关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谣传谣、销售伪劣防疫物资等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但在司法各环节依然持审慎态度,正确处理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既从快从严查办涉疫情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又切实把握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突如其来的疫情对社会各环节都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对司法机关也是一样。一些备受热议、后果严重的行为亟需明确法律定位,而一些违反法律、挑战社会规则的行为更需要司法机关从严查处、从重打击。但与此同时,也要注意刑法的谦抑性,不能过度执法,让刑罚超出必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