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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江西将执行汽车排放检验新标准

2019-04-19 10:32 江西省政务信息公开    阅读:229 

4月18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获悉,5月1日起,江西省将按国家规定执行汽车排放检验新标准。

据了解,为减少汽车尾气排放,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两个在用汽车排放检验标准,并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关科研机构提供的颗粒物来源解析数据显示,我省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对PM2.5的贡献最大。

此次即将实施的新标准即是出于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的目的,新标与旧标相比,主要有两大显著变化,一是增加了在用车外观检验、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等项目;二是提高了在用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浓度更低。而对新购非免检车辆,新标准同样新增了登记注册之前外观检验、OBD检查和排气污染物检测等内容。(张林霞 石鹏 杨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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