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保持优良水平,给候鸟等野生动物提供了较好的生存空间。
然而,随着野生动物的增多,庄稼被毁坏的现象也随之多次出现,尤其是鄱阳湖国家重要湿地周边,每年冬春之时,候鸟等野生动物与农户的“冲突”屡见不鲜。但由于此前没有出台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法规细则,导致补偿一直是个“老大难”的尴尬问题。
1月6日,从省林业局传来好消息,鄱阳湖国家重要湿地周边的农户,因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而造成损失,将可获得补偿。目前,我省已制定印发《江西省鄱阳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
大片莲藕被吃光
白鹤在田地里觅食
野生动物屡吃“霸王餐” 受损农户补偿难
说起野生动物吃“霸王餐”,鄱阳县双港镇竹林村的种粮大户老王深有感触。家住鄱阳湖湿地公园附近的他,去年承包了村里350余亩水田种水稻。但是,从去年5月上旬开始,不少麋鹿就跑到稻田里偷吃稻苗,吃饱后还在稻田里打滚洗泥巴澡,致庄稼损失惨重。
“350余亩水稻,基本都被麋鹿光顾过,损失实在难以承受。”老王说,麋鹿是世界珍稀动物,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他不能违法伤害它们,也不敢驱赶,驱赶的时候,稻苗被践踏得更凶。因此,每次面对这种情况,他都无可奈何。
事后,老王也曾向当地林业部门反映过,但由于无相关致害补偿法规,林业部门也不知道该依据什么标准来补偿。事实上,老王的遭遇,是鄱阳湖国家重要湿地周边“人和野生动物争食”的一个缩影。
省野保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人鸟争食“抢地盘”的难题也在我省局地上演。最为大众所知的,就是南昌五星垦殖场和丰城毛坊湖内,大量白鹤、天鹅等候鸟啃食莲藕致藕农们损失惨重一事。由于莲藕含大量淀粉,这种根茎类植物恰好又是鹤类动物比较喜食的植物。因此,每年冬季藕农们都叫苦连天。
补偿办法出台 鄱阳湖周边15地受益
1月6日,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鄱阳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金管理,我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制定印发《江西省鄱阳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鄱阳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主要用于对候鸟迁飞路线上的重要湿地因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造成损失给予的补偿支出。补助范围包括鄱阳湖国家重要湿地周边的南昌、进贤、新建、都昌、湖口、永修、德安、共青城、庐山、柴桑、濂溪、余干、鄱阳、万年和东乡等15个县(市、区)。
具体补偿对象为三类。一是耕地承包经营权人受损补偿,用于鄱阳湖重要湿地周边不超过5公里范围内,因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而遭受损失的基本农田及第二轮土地承包范围内的耕地承包经营权人。补偿对象须支持、配合湿地和候鸟保护工作,无破坏湿地和非法猎捕候鸟的违法记录。二是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补偿,用于鄱阳湖重要湿地周边不超过5公里范围内,因保护湿地和鸟类等野生动物而遭受损失或受到影响的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下同),开展社区绿化、垃圾无害化处理、改水、改厕、改路等环境改善项目及候鸟栖息地恢复、乡村小微湿地打造等建设内容。列入补偿范围的社区须长期支持和配合湿地和候鸟保护工作。三是对承担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任务的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给予补助,主要用于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包括监测监控设施设备购置、巡护道路维护、退化湿地恢复、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等支出,以及聘用临时管护人员所需的劳务费用等。
原则上每亩80元 可根据受损程度调整
补偿标准方面,耕地承包经营权人受损补偿,根据受损耕地面积多少,原则上按照每亩80元的标准补偿,项目县政府可根据耕地受损程度,及当年获得资金补偿额度等因素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不得超过30%。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补偿,以乡(镇)为单位,由项目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社区结合自身特点和需求,按先急后缓原则组织实施,每个项目总投资控制在50万元以内。
农作物受损补偿人员登记表要填写家庭人口、补偿面积、补偿金额、近三年有无偷猎候鸟破坏湿地等行为的信息,有关材料按要求在相关的乡(镇)、村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才能确认申报的补偿人员名单。公示材料必须全部单面打印,每页加盖公章,按顺序逐一张贴。公示照片须存档备查,包括整体照片和分页照片,照片的字体和公章要清晰可辨。
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项目应根据受益群体大小、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汇总排序,结合当年资金补偿资金规模聘请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勘察设计。纳入补偿范围的项目县(市、区),应建立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滚动3年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办法》还规定,补偿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建设职工生活用房、购置车辆、购买通信器材、发放管理机构人员津贴补贴等与湿地补偿无关的支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反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石鹏 实习生廖丽梅 图/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许南平